拆迁补偿纠纷时有发生,但有时政府强拆别人的房子,他们就吃亏。我们应该及时做什么?所谓“假拆迁”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刑事犯罪。因此,建议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最近,武汉市桥口区古田三路罗家墩社区,房屋总面积近千平方米,不少居民被迫拆迁。一大早,一些居民甚至被拆迁人员赶出家门,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事后,古田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部分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案件应是拆迁公司误拆所致,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协调,让其尽快得到合理补偿。
街道办事处的“假拆迁”理论是否被查处,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据房主刘先生介绍,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多身穿便服的武装青年闯入屋内,威胁他立即离开,否则后果自负。刘先生得穿好衣服出去。他看着挖掘机推倒了自己和邻居的房子,如果刘先生的说法属实,恐怕街道办事处的“假拆迁”论很难让人信服。而根据一般经验和常识,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房屋“假拆迁”也很难理解。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房屋征收与补偿有了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才能启动强制征收。强拆居民合法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立这样的司法审查程序,其核心目的是遏制行政主导下的野蛮暴力拆迁,保护居民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议价能力。古田9户被拆迁户中,有5户已达成拆迁协议,4户因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而未签订协议。因此,质疑“假拆迁”究竟只是有关部门逃避法定程序、变相实施“强拆”的手段还是言论,是有道理的?
如果类似武汉古田的“假拆迁”发展成为强制拆迁的“新品种”,那么国务院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就有被抬高的危险,强制拆迁的乱象很可能发生换马甲、卷土重来。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必要尽快对古田“意外拆迁”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消除其可能具有的“示范示范”意义。古田街道办事处承诺将积极协调,尽快向居民提供合理补偿,但这远远不够。因为事件的内幕仍充满疑问,真相尚未揭晓。简单的赔偿很可能掩盖了深层次的法律责任,进而形成相关责任人的纵容。考虑到古田街道办事处已经介入事件,成为当事人,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回避;此外,“假拆迁”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刑事犯罪,建议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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