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2007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文),通知要求:(1)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或未取得四证的项目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跨地区使用。
(2)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该政策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维持对行业推荐及保招万金和四大金刚推荐的评级。该政策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我们对房地产行业及及重点个股作出推荐的理由没有根本变化,我们认为地产股未来仍然有较大的投资机会,维持行业推荐的评级;保招万金及四小龙仍然是我们投资的首选。另外四季度应重点关注资产注入类地产股,我们看好民营地产股中的四大金刚(泛海建设、苏宁环球、香江控股、新湖中宝)。(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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