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人死了,如果借款合同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应该在哪其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中无约定的,一般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借款合同纠纷在哪里诉讼起诉
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程款欠条去哪里起诉
工程款欠条在本质上是一个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为了方便起诉,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欠条中约定履行地则可以去约定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合同履行地应为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所以工程款欠条中有约定履行地由约定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欠一万块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如果实现没有约定地点的,以被告所在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为准。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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