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1)使用诈骗方法募集巨额资金后,携带被害人财物逃跑的;
(2)肆意非法处置、滥用、变相占有被害人财物的;
(3)大肆挥霍对方的定金、预付款,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
(4)以支付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等方法,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被害人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的财物无法返还的;等等。
一、套路贷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二、非法集资1亿多判刑几年,非法集资罪有什么行为表现
非法集资1亿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同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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