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独资是什么
法人独资一般是指法人独资企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法人独资企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次,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特别规定,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法人独资企业具备法人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以法人主体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律师建议大家在经营法人独资企业时,要注意财务独立,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独资法人如何区分财产
公司的财产以公司章程登记、注册公司是登记验资、评估的财产为准,其他的都不是公司财产,简单说就是公司的财产仅限于注册公司时登记的财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是指公司的运营资产,不属于企业法人个人拥有,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法人代表的财产是其自己的财产,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虚假,那么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补足相应款项。强制执行要们查封,扣押,要么直接从账户划拨。不存在跨区域问题,执行的裁定到那都有效。如果资金不够,还可以拍卖公司所有的财产,但是不能让股东出钱,股东只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股东个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或者“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如果混同,法人代表要承担举证责任。
三、法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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