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可分以下情况:
1、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可能半天即可办完手续。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但这不包括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
2、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诉讼的也不在少数。
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有哪些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7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