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盗窃就是指在几天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盗窃,属于接连性的,多次盗窃属于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过多次盗窃。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了数个在性质上相同并且独立成罪的行为,而且数个盗窃行为之间呈现出连续实施的特点。
一、多次入户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多次盗窃怎么认定盗窃罪
必须是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属连续犯,应以盗窃罪一罪累计其犯罪数额,若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属于连续犯,在盗窃数额认定方面当然一致,但并不以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为唯一定罪标准。
三、盗窃罪的加重处罚对象是什么
盗窃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如下: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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