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看,股东分红权是一种以投资者个人股东身份为基础的自利性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侵害,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救。例如,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修改分配方案或司法救济。从理论上讲,股东分红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受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的剥夺或限制。但事实上,由于股东权体现为债权,其实现是有条件的。按当年利润分配现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本年度有利润;
(2)亏损已弥补结转;
(3)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2。除满足第一个条件外,按当年利润分配新股的方式还应当是:(一)公司上一次发行的股票已经全部募集,间隔一年;
(2)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3)公司预期利润率能够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除符合第二项第1-3款的条件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公司近三年实现盈利,可以向股东派发股利;
(2)法定公积金分配后的留存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
全文4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