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法律法规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的认缴出资需要交吗
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体股东认缴额之和称为“注册资本”,不登记实缴额。这就是工商登记管理的“认缴制”,并不是说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运行所需资金首先来源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若分期缴纳应当在章程里明确缴纳期限。
虽然不再统一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时限,但是如果因为股东未缴足出资导致他人损失,是要按认缴额承担责任的,比如公司偿债能力不足、因资金不足运行困难导致亏损甚至破产、债务纠纷等等。所以认缴出资后是需要实际出资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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