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一、没有置换物能否进行债权转让
可以,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二、债权人转让由谁去通知债务人呢
债权转让的,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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