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款需要收回原收据吗
1、退款一般是不需要收回原收据的。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收据内容同应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正常处理退款时不用再收回收据的,退款给对方,应该要对方开收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法院驳回起诉,证据是否退回原告
需要看证据的性质或者判决结果,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原件是可以退回原告,或者是证明身份的如身份证等,给法院可以交给复印件。如债务等案件中的借条等,如判决一方给付后,证据原件是要附案卷的,当事人可以留复印件。
一般证据都会退回原告的,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不同类型的证据,很有可能会出现法院没有退还证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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