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时间:2023-02-24 14:11:12 3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

一、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二、著作权归属的取得方式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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