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有什么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有下列几种: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承担的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应承担的责任是: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并且对退还前产生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退伙的会计处理
合伙人退伙的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1.退伙人与其他合伙人间结算,应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的状况为准,合伙事务于退伙时尚未了结者,于了结后计算并分配其损益;
2.退伙人的伙权,不问其出资的种类,一般以现金抵还。
根据退伙金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的关系,退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2)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其会计处理方法分为:商誉入帐法和商誉不入帐法两种。
(3)退伙金小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会计处理时,直接把退伙人资本帐的余额冲销,并把它与退伙金的差额,摊入其他合伙人的资本帐。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