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含义如下: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人依法继承其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父亲去世 母亲在世 房产继承
父亲去世,母亲在世,房产继承看情况:一、如果父亲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该房产;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亲作为被继承人,该房产的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母亲应得的份额,不予继承分割。剩余的一半房产,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平分这一半房产。
二、房屋的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宅基地房屋继承是怎么样的?
宅基地房屋所有人去世后,由继承人继承房屋,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以法定方式继承。继承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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