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房屋租赁的纠纷的处理: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因拆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合法解除租赁合同。国家拆迁或迁或征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出租人可以要求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要怎么处理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则不能提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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