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香洲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2号
三、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
2、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为补种协议。
3、采伐作业现场控制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2017年)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广东省公路条例》(2014年修正)(2017年)
第三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2017年)
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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