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危险品车承运人,指的是运输和装载、卸载的货物是我国载明的危险货物,此类承运人往往需要签订运输保险合同,以保障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利益。
一、危险货物承运人的保险指什么
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危险货物承运人的保险应具备哪些内容
此类保险合同应约定,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毁损、灭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全文4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