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过期之后,保险公司就没有赔偿义务了。在此期间发生的车祸损失和赔偿都需要有车主个人承担。
一、肇事车报废了理赔完了车归谁
首先,车报废是车辆管理部门的术语,保险公司没有″报废″一说,在保险公司的概念是″全损″,也就是说全部损失(或者维修成本超过了车辆的保险金额),无论″报废″还是″全损″,车辆肯定会有损余价值,说直白一点就是卖个废铁也有一定价值,那么,在保险公司理赔之后,就会产生分歧,也就是说所谓″废品″应该属于谁,是保险公司的还是被保险人拥有,这个最终的判断要看理赔的金额,如果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没有扣减任何费用(除了规定的免赔),那么这个″废品″就归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扣减了″残值”,那么这个车就归车主所有。另外,对于残值应当是保险公司和车主商定是否在赔款中扣除,当然,如果车主感觉保险公司残值核定的过高,车主也可以通过协商后自行处理。
二、车损代位求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申请使用代位赔偿有前提,就是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代位追偿的申请。另外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身伤亡。因此只要投保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不是自己单方责任的话,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1)对方车辆无保险
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的车是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任何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续交等情况,导致对方车辆是无保险的状态,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对方当事人不给相关赔付的时候,可以向向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来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肇事车辆车主没有赔偿能力,这时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拒付赔偿
在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对方耍赖或以各种理由拒绝、延期甚至是找不见人赔偿车辆的维修费时,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拒绝签字。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方的一方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在发生交通事故中肇事一方逃逸,另一方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肇事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然后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三、车子撞了走保险自己要出钱吗
是否需要个人花钱得看车主所购买的保险以及维修所需要的费用,例如交强险赔偿的费用为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则由三者险赔付,如果车主没有购买三者险以及车损险或者车主三者险保额不足以支付赔偿以及维修金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个人承担。相反如果维修费用低于2000元或者维修费用,其他损失费用低于车损险以及三者险的赔付金额,则不需要个人支付全部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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