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医闹、暴力伤医的定罪处罚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怎么处理疫情防控中编造和传播谣言行为?
疫情防控中编造和传播谣言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疗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相关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组织,指示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对分裂国家罪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定罪处罚。
二、疫情期间在网络造谣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进行造谣、传谣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疗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新冠疫情中风险和高风险的区别
疫情风险等级区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的,目的是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以县(区)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級,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让防控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序安排生产生活。中风险地区:本行政区域内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高风险地区:本行政区域内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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