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按照先右手后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优先顺序采集右手、左手指纹各1枚。
已经申领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在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经过指纹采集程序,但要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注:1、曾申领过或已经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规定的代办情形的,无需进行指纹核验。
2、申请人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受理机构可暂不采集指纹(申请人手指伤病但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须到受理机构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补采指纹。
洛阳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全文2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