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可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人群: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有合法稳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特别提醒: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不过,申领居住证前还有一个“时间前提”,即申请人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而且登记需满半年。
一、办理材料
申领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外,还要根据所属人群,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合法稳定就业人群: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交凭证);
2、合法稳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人群:大中院校学生,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或大中院校出具的录取证明;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二、居住证明的有效期多久?
居住证有效期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