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著作权交易的含义是什么?著作权交易是指以著作权许可或者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对作品著作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经济权利进行交易,以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属于许可交易的范畴无形财产权交易是否侵犯著作权的后果根据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在本案中,如果客户的实际损失和鼓风机公司的非法收入不能得到确认,法律赋予审判员50万元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三,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行为,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对文学作品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艺术和科学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行为;(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五)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翻译、注释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付费而不付费(八)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计算机软件等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出租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九)未经出版者许可,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对现场表演或者录音进行直播或者公开传播的行为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实际上,任何影视剧作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在任何平台上私自播放和使用,因为影视版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所有的电影和电视版权都受国家法律保护。这种播放影视剧作品而不进行版权交易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网络版权保护的依据是什么,网络著作权侵权有几种类型,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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