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后不用补交保险费,与以前年度缴费基数无关。
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少数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替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此相关部门提醒,根据规定,劳动者应该先签订合同而后约定试用期,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名,借此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即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好处
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是:市区一律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20%进行补缴。社保基数每年都调整,因此越早补缴越划算。
另外,将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也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有关,因此,每年社保基数调整对职工个人影响还是蛮大的。
二、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可以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找到申报业务管理,然后根据流程输入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并输入变更基数就可以了。
也可以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变更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有《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变更工资原因的单位情况说明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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