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一、商标续展需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3、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提交委托书;
4、商标注册证;
5、其它需要的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该怎么办
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办法: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长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布续展注册商标。
三、注册商标每年要交钱吗
商标注册成功后不需每年交费。因为商标没有年费的规定。但商标有关于续展缴费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给予半年宽展期,且需要缴纳相应的商标续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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