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遭遇家暴谁有义务处理
时间:2023-06-27 18:30:38 3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小孩遭遇家暴,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处理。遭遇家暴的,应当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一、家庭暴力怎么办举证

家庭暴力的举证方式有:

1.如果有受伤的,可以前往医院验伤,提供验伤证明。

2.在发生家暴时可以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

3.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处理

关于遇到家暴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立马报警,由民警介入处理,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和制止。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如果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家暴严重到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家暴者,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要求赔偿。

三、被家暴怎么取证

被家暴的当事人,在离婚时,可以提交报警记录、处罚单、医院病历或者诊断证明、照片等证据用以证明家暴的存在。特别指出的是,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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