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中遗产如何继承
实践中遗产的继承有:
1.继承开始后,应当由先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继承人通知其他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之后,需要对继承遗产进行相关的认定。
3.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先选定遗产管理人,一般而言如果有遗嘱的,那么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4.最后是遗产的分割。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都有什么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继承遗产诉讼有效期是几年?
继承遗产诉讼有效期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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