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刑事取保候审的程序。根据程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就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刑事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就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办 理 取 保 候 审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件;(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性质;(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四)是否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嫌疑;(五)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即将实施犯罪;(六)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具有过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等限制自由经历;(七)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八)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取保候审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或者取保候审的机关补充。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涉嫌罪名和案件性质、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即将实施犯罪、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具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立功表现、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可能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或者取保候审的机关补充。
取保候审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刑事司法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就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涉嫌罪名和案件性质、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即将实施犯罪、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具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立功表现、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可能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或者取保候审的机关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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