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最终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不签名吗
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不签,但是不签不会影响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即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不服是否可以起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起诉,对责任认定带来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三、交通逃逸交警队不抓人怎么办
(一)交警不作为可以找交警队的督察处、公安局的纪委、当地政府的纪委(监察局)反映及投诉。(二)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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