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可以私自把债务人物品拿走,这是违法的,情况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如果是在债务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拿走的,可能构成盗窃;
如果是在债务人在场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拿走债务人财产的,则可能构成抢劫罪。
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解决纠纷,但是不能私自扣押或者拿走债务人的财产。
一、多次盗窃与多次抢劫的区分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2、抢劫罪:刑法第269第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
4、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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