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追讨时效可以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以下情形时,诉讼时效中断:
1、工程款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与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工程款追讨直接的证据有哪些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
、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2
、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3
、工程签证文件。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具体工程量变更、工程施工事务协商确认的文件。
4
、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5
、双方的往来信件及会谈纪要。后者包括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建筑承包人定期、不定期的会议记录或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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