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超车的车辆全责。一般情况下,只要前方正在左转弯的车辆驾驶人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借道超车的车辆驾驶人就要负全部责任。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机动车撞到路边停靠车辆谁的责任
案例一:去年8月26日凌晨,山东蓬莱的刘先生上班途中骑着摩托车撞上了路边停着的货车,身上多处受伤。不过令人意外的是,货车司机把刘先生拖到路边就走了,交警判定货车司机全责,本来是摩托车的责任更大,货车逃跑却造成自己的全责。
接下来货车司机要面对一系列赔偿问题,刘先生的医药费、误工费、修理费都要由货车司机来承担。显然,货车司机并没有认清肇事逃逸的定义,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此,也提醒平台内的朋友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犯糊涂,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本不是自己的责任却造成了自己的全责,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案例二:7月2日中午,珠海斗门一位村民,醉酒骑着自行车,直直地撞了路边一辆货车,把自己撞死了。结果交警判定停车的这位司机要负事故次要责任。醉酒驾驶自行车本来就是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人家车都停在那不动了,碰到这种谁都无法预料的飞来横祸,居然也要负事故责任?
发生事故路段大水坑122号东路段是村里的混合道路,没有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控制,虽然没有禁停标志,但没有施划停车泊位,并非车辆规定的停放地点。交警表示,货车在此路段停放违反停车规定,在此次事故中需要负一定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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