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主要表现在:(一)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二)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三)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高利贷纠纷怎么解决?
1.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
4.刑法中虽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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