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必须都到场吗
协议离婚必须都到场。登记离婚,应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二、受理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民法典中协议离婚需要多久可以离婚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要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最快要31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文7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