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方复明日前获得减刑,并于27日刑满,被执行驱逐出境。方复明系美国籍人,原为香港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因1995年至1999年间以非法手段获取中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于2000年8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02年3月2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驱逐出境。
据了解,由于方复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中国司法机关日前依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方复明减刑一年十个月。方复明获得减刑后于27日刑满。中国司法机关27日依法对方复明执行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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