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隐瞒租房真实情况造成损失怎么办
时间:2023-04-17 00:10:28 1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手房买卖中介需要哪些费用

实际上,当前房产中介的收费标准并不确定,不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并且,当前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1、中介费由第三方收取。例如向中介公司交付中介费,买房者不应该卖房者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卖房者。但是,直接向中介公司交付费用时,也要注意遭遇不法中介的欺诈。

2、中介费得一次性收取。当然,买房者要求达成二手房买卖交易时支付一半,在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时交付剩下的费用的,也不会受到限制。不过,不管约定如何,注意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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