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交纳社保,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交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付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有两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提出反驳意见,可以按照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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