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与对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方式:
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能对轮流抚养孩子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也允许将轮流抚养孩子的安排写在调解书中;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做出轮流抚养孩子的判决,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让孩子在两个大人家中轮流抚养,往往不利于形成孩子的稳定生活环境,所以双方在选择是否轮流抚养孩子时还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
3、如果双方居住得比较近、彼此合作能力较好的情况下,轮流抚养孩子也是可行的。
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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