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醉酒驾车犯罪的处罚以及暂缓监禁的条件和实施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可以申请暂缓监禁,但需满足没有重大疾病或需要保外就医、成为孕妇等条件。暂缓监禁期间,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对暂缓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醉酒驾车只要没有重大疾病,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成为孕妇等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在实际判刑后,可以申请暂缓监禁,以便暂时不必呆在监狱里。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的 罪 犯 实 行 哪 些 监 管 措 施 ?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监管措施。首先,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要被收监执行机关的负责民警负责监管。其次,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需要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监督管理。此外,罪犯还需要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社区矫正机构或者监外执行地负责单位的帮助教育、生活。最后,罪犯需要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定期考察。综上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遵守以上四项监管措施。
醉酒驾车虽然危险,但只要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在实际判刑后仍可申请暂缓监禁。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包括被收监执行机关的负责民警负责监管、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社区矫正机构或者监外执行地负责单位的帮助教育、生活,以及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的定期考察。只有遵守以上四项监管措施,罪犯才能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得到有效管理,促进其改造和社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