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假招聘真诈骗你要当心!
时间:2023-04-25 14:20:33 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郭某通过58同城、赶集网等知名网站上发布了虚假招聘信息,一旦应聘者上钩,便以为应聘者通过银行汇体检费为名义,获取应聘者银行卡信息,进而实施诈骗活动,仅仅两个月内上当者达13人,共计骗取人民币127000余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昆山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郭某有期徒刑五年,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2月份,家住福建省的郭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从表哥那学会了通过网上招聘骗钱赚钱,之后便回到了广东的出租屋,通过互联网在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等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聘国企工作人员要求应聘者提供体检信息,为应聘者承担体检费为由获取应聘者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骗取高某、谢某某等13人,共计骗取人民币127000余元。

据悉,郭某经老乡介绍针对江苏的应聘者实施诈骗,在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5月7日期间,郭某通过互联网发布了招聘信息,很快就有人上当了。据他本人交代,应聘者会主动打电话咨询,然后他就谎称招聘过程需要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来承担,但需要应聘者提供银行卡信息,当应聘者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后,他便谎称银行卡有问题,要求应聘者按照他的要求一步步操作,从而将应聘者银行卡的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上。当应聘者发现卡里少了钱,才知道受骗。而整个诈骗过程中都由郭某一人实施,手法相当娴熟,轻而易举得手。

这自然引起了应聘者的怀疑,他们选择了报警处理,昆山公安机关同惠州市技侦支队在惠阳区某住宅楼内将郭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1270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五年,并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另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当下社会求职被骗现象时有发生,诈骗者大多以高薪为诱饵,围绕报名费、体检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然而,国家早已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如果还是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应聘者可断然拒绝。当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提供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格外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一些身份不明的组织机构所谓的高薪就业,求职者对提供就业机会的组织要进行深入地了解,如遇到求职被骗的情况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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