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低保标准、补贴水平和发放对象年龄进行分类分档,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的变化及时调整。具体发放标准由当地民政厅和财政厅按照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获得200元至500元的现金补贴。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发布的《深圳市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80-99岁户籍老年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获得500元的老年补贴。老年人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定期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以老年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户。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文件依据:闽人险[1996]6号、闽财事[1996]140号需要达到一定年龄。
2、报送材料:退休批文。
3、办理程序:
(1)享受对象:满70周岁或以上的退休干部(所需条件);
(2)原所在单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办理审批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公司按月发放。
4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注:支持地区为:2011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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