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需要回户籍所在地。
法定的离婚方式分为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向法院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需不需要女方家的户口本
需要出示双方的户口本。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以需要出示双方的户口本;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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