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是报案、交警部门结案并且开具事故的证明、递交索赔单证、领赔偿款。其中结案的时候要完成的事情为分清楚双方的责任、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要索要有关的单证。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时候需要办齐的单证包含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事故证明、误工证明、赔偿执行凭证和赔款通知书。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3)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1)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现实生活当中,大家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可能认为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自己的这些行为也不会被列入档案当中,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相关的事件都会装订成册,列入到档案中进行妥善的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而受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必须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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