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流程
1、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或国家执业兽医考试网进行报名。
2、考试缴费
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进行考试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时间、方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发布。
3、准考证打印
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考试大纲为准。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5、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二、扬州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五十四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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