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持有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民警察证、残疾国家机关公务员证需要变更内容的伤残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所属乡镇民政办报送申请材料,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局。——第二步:区民政局初审后上报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初审后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经审核予以变更伤残证内容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静海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伤残管理办法细则》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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