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的所有权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抵押人在未取得廉租房完整所有权前,不得抵押廉租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一、购买廉租房条件
1、虽然全国各地廉租房政策不一样。但是有个基本共通点,那就是廉租房通常仅仅提供给城镇低保住户,廉租房,只能承租,不能买,各地的廉租房的政策条件各不相同,还是去房管部门查询。
2、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较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4、同时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全文7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