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但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有权前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会见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 限 制 探 视 】 家 属 探 视 犯 罪 嫌 疑 人 在 哪 一 步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被送看守所。在侦查期间,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人询问案件,不得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检察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释放:(一)案件侦查终结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三)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需要宣告死亡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的;(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限制出境,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因此,在侦查期间,家属探视犯罪嫌疑人的步骤如下:侦查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并通知其家属;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人询问案件,不得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特定情形时,可以予以释放。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会见。但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前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期间,侦查机关不得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询问案件,不得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若案件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缓刑、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脱逃、犯罪嫌疑人被限制出境且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侦查机关可以予以释放。家属可按照侦查机关的要求前往探视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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