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过期可以办理。持无效户口迁移证,返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请求按照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明和指定的迁移方向,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出具新的户口迁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城市自到达迁入地之日起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入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纳迁入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此外,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的费用。
户口迁移证丢了怎么解决
1.需要到原签发派出所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1.1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1.2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
1.3迁移人的身份证;
1.4最后迁出地派出所对以上证件审核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
户口准迁证是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通常是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在办理准迁证之前,可以提前向当地派出所有关部门询问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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