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和片区扶贫,坚持部领导联系定点扶贫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书承诺事项,加强资金项目、产品销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联学共建等帮扶措施,加大定点扶贫县典型宣传,推动定点扶贫帮扶资源和政策措施接续转向乡村振兴。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继续落实大兴安岭南麓片区105项办实事清单,助力片区19个贫困县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做好农业援藏援疆工作,开展西藏、新疆农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调研,提出“十四五”农业援藏、农业援疆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及政策建议。召开农业援藏、农业援疆工作座谈会,组织动员部系统有关司局单位和对口支援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强化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支持,推进西藏、新疆农业农村加快发展。
国家扶贫标准
国家的主要扶贫对象是来自贫困地区温饱问题尚未得到圆满解决的农民,国家的扶贫标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家实力的增强发生改变,力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在2021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农民是国家的扶贫标准。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第14条规定: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推动资金、项目、科技、人才等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组织贫困县开展产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举办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现场观摩,健全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机制,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系统总结宣传产业扶贫工作成效,遴选发布一批产业脱贫和产业帮扶典型,讲好产业扶贫故事。举办贫困地区农产品展销大型活动,展示产业扶贫成果,推介扶贫特色产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涉及产业扶贫相关工作,完善产业扶贫调度机制。研究提出2020年后产业帮扶政策举措。
全文6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