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开户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问: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答: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含抵押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问:办理商业贷款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需哪些材料?
答: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2、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授权登记书原件。
全文6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