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侵害股东权益时如何撰写诉讼请求书1.一般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状”
2.列出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诉讼的基本当事人。有第三人的,还应当列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在自然人诉讼顺序中载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清楚的可以填写大致年龄)、住址和联系方式
诉讼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和联系方式,最好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权利要求书应当用序号隔开,每份权利要求书应当按照“依法订购xxxxx请求书”的格式书写。此外,一些法院现在要求在请愿书中说明案由。但事由不是必须的
4.事实和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如被侵权),再说明索赔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的理由(程序法的规定)。在实践中,为了简单起见,有些简单的案件可能没有详细说明理由,只是在文章的最后写上“依法应当承担责任”和“依法向你的法院起诉”。在文章的最后,应写明提交诉状的法院和诉状人(原告)起诉的时间。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应当至少有一份由请愿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纹)的原件。第二,原告为股东,被告可以为公司的直接诉讼如何处理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了提起此类诉讼的五种情形:
1、撤销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简言之,股东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查阅权不能行使《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了解公司。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检查。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有异议,决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份:(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本案中,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回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
<5.公司解散《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分公司在总公司领导下经营。比如,分公司侵犯股东权益的案件相对较少。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总行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时候,一般有必要追究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名义股东的变更过程是什么
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的继承股东
股东退出协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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